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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共湖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向周新武同志学习的决定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作者:湖北省律师协会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向周新武同志学习活动。周新武生前系咸宁市嘉鱼县高铁岭镇党委书记、镇长,2011年1月19日,因公出差期间突发心脏动脉血管破裂,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6岁。《决定》指出,周新武同志是我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是基层党政干部的楷模。
省律师协会党委号召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要开展向周新武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周新武同志热爱农村、安心基层的赤子精神;学习周新武同志爱岗敬业、勤政廉政的奉献品格;学习周新武同志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的先进本色;学习周新武同志情系百姓、爱民护民的公仆情怀。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现将《中共湖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向周新武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鄂创先发〔201111号)全文转载,供全省律师学习。

鄂创先发【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