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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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作者:仙桃市司法局
    近年来,仙桃市司法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市大局进行谋划,把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畅通法律服务途径,优化法律服务产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服务发展大局,提供优质法律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律师顾问团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政府及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认真拟定工作方案,为每位市领导配备一名律师参与维稳和经济活动,为领导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咨询。二是强化企业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春风行动”,结合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及政法干警服务企业工作,整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源,派出51名干警驻点联系68家重点企业,围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及职工维权,深入企业举办法治讲座、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安排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案件,参与领导大接访,安排律师团队为文华豪布斯卡、锦江国际、康湾一品等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支撑。积极指派律师为亚通塑料、侨光石化、江汉重工等企业破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通利公司清收债务180多万元(现金),为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清收资产3500多万元。三是参与重点涉法涉诉案件。积极指派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百案攻坚工作,并承担了全市最难的10起涉法涉诉积案的化解工作。四是优化法治环境。出台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八条意见》、《关于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企业的若干规定》,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并积极参与市“打盗抢、除霸恶、治环境、促发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长埫口、彭场等地经济发展重点村进行专项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服务民生改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级在司法局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级依托司法所建立镇(办、园)法律服务中心,村级依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村调委会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室和法律援助服务站,集成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要素资源,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网络,打造了“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二是全面推进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把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作为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抓手,由市财政每年安排400多万元,全力推进“律师进村、法律惠民”工作落实。通过制定出台《仙桃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服务、限时服务、工作日志、工作报告、回访评议等五项工作制度及日常管理、信息通报、绩效考评和动态管理等系列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一镇一站所、一村一工作室、一村一律师、一村一专栏、一律师一日志、一事一团队、一案一卷宗、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评的“十个一”工作要求,确保了全市713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讲1000余场,开办法制专栏700多个,帮助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取得了“律师进村、法律惠民”的良好成效。全面启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目前,市镇两级党政机关及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进驻已达到60%,在10月底前将实现全覆盖。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水平。按照“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的工作理念,加大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实施12348平台值班8小时外外包方案,唱响了“有纠纷找司法,有官司请咨询12348”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形成了部门联动、覆盖城乡的“大法援”格局。今年1-6月,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5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3530件。四是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创新引进手机移动审批受理登记系统和“互联网+”的在线公证申办系统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咨询、申办等公证服务,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600余件。
    三、服务社会和谐,夯实基层维稳防线。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人民调解中心、镇联动中心、总支(工作片)调解专班、村调委会、组信息员五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整合全市人民调解精干力量,成立市级人民调解中心,加强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召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专题会议,推进建立和完善医患、婚姻家庭和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基本实现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形成了全市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警司联调、公调对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加强与公、建、法、综治、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机制。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探索“枫桥经验”仙桃化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工作,成功调处了仙桃二中、四中、弘文中学学生身亡及三伏潭电死2人等一批非正常死亡案件。今年来,共参与指导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180件,参与和直接调处非正常死亡事件135件,调处成功率99%。